2015年11月13日,國務院辦公廳發(fā)布了《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行為規(guī)范,要求金融機構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、知情權、自主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、受教育權、信息安全權等基本權利,依法、合規(guī)開展經營活動。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進行具體規(guī)定,強調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八項權利。一、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依法維...[詳細閱讀]